营商环境建设-“三集中三到位”、“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政策解读
问:什么是“三集中三到位”?
答:“三集中”是指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
“三到位”是指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通过扎实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将全县部门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为企业、群众办事打开了一扇便利之门。这扇“门”,让政务服务更有速度,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问:什么是“容缺受理”?
答:“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窗口单位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
问:所有的事项都能“容缺”吗?
答: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容缺不是不要这个材料,是要求办理人中承诺时间内提交所容缺的申报材料,否则,事先做出的许可决定撤回、作废。
也并不是所有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能“容缺受理”,“容缺受理”的事项必须是承诺件,容缺的材料也必须是次要材料,主要材料不能容缺,即办件也不能实现容缺受理。
问:那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答:告知承诺制是指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问:“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和深远意义?
答: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明确适用对象。申请人不愿或无法承诺的,应按规定提交证明办理许可。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恢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采取告知承诺制来取代证明,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照分离’改革的必要条件。“这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远的重要改革举措。
李克强总理强调: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依申请办理的高频事项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等方面,应推行告知承诺制。涉及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人身健康等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要向社会公布。
“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习惯于查证明,但现在一些证明真假难辨,实际上成本很高。推行告知承诺制后,意味着申请人要对承诺负责。”总理说,“一旦被查出承诺不实,或不准确甚至涉嫌欺诈,那对不起,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