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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本溪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刑事和行政执法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二是负责各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三是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参加各类抢险救援工作;四是负责全县居民的户籍管理工作,管理外来暂住人口;五是对全县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复杂场所进行管理;六是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纠正和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办理“五小车辆”入户和驾驶证申领业务;七是扑救火灾,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矿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对新建建筑工程和新开业的公众聚焦场所进行检查验收,调查处理重大火灾事故;八是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1).xls

第三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049.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49.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49.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13.76万元,主要是中央及省转移支付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8.26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增拨民警工资。

(二)支出总计7499.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55.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12万元。

2.项目支出2343.84万元,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特别业务、其他公安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007.53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一是补发民警加班补助及岗位津贴;二是新增辅警工资。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63.47万元

主要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50.29万元,降低34.27%,主要原因:节约开支,本年结转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9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5.99万元,项目支出2343.8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99.83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53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发民警加班补助及岗位津贴;二是新增辅警工资。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8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0.9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4.8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24.82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初预算多支出42.6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原因。比2018年决算减少108.5万元,下降23.38%,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节约减排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5.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63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8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12万元,比2018年减少75.17万元,降低6.9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5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9个,涉及资金1531.7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