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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本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承担全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县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统筹规划立法的职责。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承担审查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县直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地方性法规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所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及案件补贴给付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联系、协调仲裁机构。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XLS

第三部分 本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1.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9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1.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02.5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结余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0.48万元,降低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化;二是项目资金包括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888.1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67.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9万元。

2.项目支出120.71万元,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2.8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一是各项业务项目开展较多,导致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上年度项目未结账,在本年度进行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63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成、厉行节约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10.66万元,降低90%,主要原因:一是上缴存量资金;二是充分高效使用财政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45万元,项目支出120.7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8.16万元,比上年增加182.8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一是各项业务项目开展较多,导致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上年度项目未结账,在本年度进行支付。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3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48万元,主要是取暖费和退休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2)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35.8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5.8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12. 公共安全支出832.82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718.38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1.63万元,普法宣传6.24万元,公共法律服务32.36万元,社区矫正5万元,法制建设4.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54.7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3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初预算少支出13.87万元。比2020年决算减少1.38万元,下降10%,主要是例行三公经费压缩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40人,0.4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2万元,比2020年增加22.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4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率;二是提高项目预算使用效益。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认真做好年度项目预算,切实利用好项目预算资金;二是加强预算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公共安全支出:反应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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