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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政策拟订、综合协调、检查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县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县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县委党的建设工作(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县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县国有企业、学校和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组织评选县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乡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县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县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县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撰写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査,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各级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委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拟定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研和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全县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和待遇落实等工作,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指导凝聚和激发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的相关活动,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典型,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组织部决算公开表(本级)(1).XLS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05.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0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5.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99.43万元,主要是各类项目未完成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9.25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项目、人员增加等。

(二)支出总计1605.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7.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56万元。

2.项目支出1087.81万元,主要包括党建工作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98.8万元,增长22.87%,主要原因:政府、人大、政协换届工作。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18万元

主要是调走人员车辆补助等经费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70.29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政府、人大、政协换届工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22万元,项目支出1087.8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5.03万元,比上年增加298.8万元,增长22.87%,主要原因是政府、人大、政协换届工作。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1.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9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13.06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5.52万元,主要是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32.16万元,主要是事业离退人员工资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171.8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71.86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4.6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4.6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6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初预算少支出0.04万元,主要是接待减少等原因。比2020年决算减少1.18万元,下降16.52%,主要是接待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6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6万元,比2020年增加6.34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4个,涉及资金1087.8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力求规范、完整、可操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使绩效管理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行为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开展重点项目跟踪问效,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对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