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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本溪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承担全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县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统筹规划立法的职责。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承担审查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县直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地方性法规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所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及案件补贴给付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联系、协调仲裁机构。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74.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69.7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9.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5.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主要是监狱衔接收入和宋玉清信访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3.5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总计974.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66.4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8万元。

2.项目支出208.3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主要包括等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6.63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一是司法行政业务量增加;二是日常运行所需费用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31万元,项目支出205.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63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一是司法行政业务量增加;二是日常运行所需费用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9.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23.42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6万元,占9%;住房保障支出52.29万元,占5%。

1.公共安全支出823.42万元,具体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823.4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基层司法业务、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其他司法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司法业务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6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52.2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52.2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46%,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两台警用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41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

2.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6%。完成全年预算的3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7批次、60人、0.6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30%,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增加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4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8%。完成全年预算的155%,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两台警车。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215%,主要是更新两台警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两台警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汽油款、修车款、保险、过路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2.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30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2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7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8.8万元,自评平均分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社区矫正经费”“普法宣传经费”等7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社区矫正经费”“普法宣传经费”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行政执法监督”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转移支付资金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未申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使用项目资金,提高执行率。

(2)“解聘制退休公务员工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2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万元,执行数为7.51万元,完成预算的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解聘制退休公务员工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申请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使用项目资金,提高执行率。

(3)“安置帮教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转移支付资金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未申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使用项目资金,提高执行率。

(4)“社区矫正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普法宣传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3.3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普法宣传方面的开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使用项目资金,提高执行率。

(6)“法律援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法律援助方面的开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使用项目资金,提高执行率。

(7)“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开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使用项目资金,提高执行率。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公共安全支出:反应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XLS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026001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本级)-210521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974.79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974.79

年度主要任务

对应项目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项目执行率

分值

得分

行政执法监督经费

10.00

0

0.00%

4.4

0

解聘制退休公务员工资

7.80

7.51

96.37%

4.4

4.24

安置帮教经费

2

0

0.00%

4.4

0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102.6

62.99

55.01%

4.4

2.42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663.7

693.79

90.24%

4.4

3.97

社区矫正经费

19

19

100.00%

4.4

4.4

普法宣传经费

22.00

17

77.27%

4.4

3.39

法律援助经费

10.00

0.35

3.50%

4.4

0.15

公共法律服务经费

8.00

0

0.00%

4.8

0

年度目标

年初总体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保障司法行政系统运转,推进司法行政业务高质量发展。

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有序推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全年完成值

完成程度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重点工作办结率

=

100

%

100

1

3.3

3.3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总体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1

3.3

3.3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1

3.3

3.3







工作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1

3.3

3.3







基础管理

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3.3

3.3







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3.5

3.5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效率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1

1.6

1.6







预算调整率

<=

5

%

5

1

1.6

1.6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0

1

1.8

1.8





结转结余变动率指标值设定为0,因此完成值和完成程度均为0,无法调整为别的数值,特此说明。

其他:结转结余变动率指标值设定为0,因此完成值和完成程度均为0,无法调整为别的数值,特此说明。

管理效率

预算编制管理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100

%

100

1

0.7

0.7







预算监督管理

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预算收支管理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财务管理

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1

0.8

0.8







业务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0

0

0

0.7

0





政府采购管理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此项指标值为0,因此完成值也为0,完成程度也为0。

其他:政府采购管理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此项指标值为0,因此完成值也为0,完成程度也为0。

运行成本

成本控制成效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1

2.5

2.5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0

1

2.5

2.5





我局三公经费严格执行管理,严格不超预算,执行上下年对比,因此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其他:我局三公经费严格执行管理,严格不超预算,执行上下年对比,因此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社会效应

社会效益

安置帮教率

>=

100

%

100

1

6.6

6.6







人民调解案件数

>=

1200

1200

1

6.8

6.8







社会公众满意度

法律援助资格确定满意度

>=

100

%

100

1

6.6

6.6







可持续性

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体系


指挥中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5

5







总评价得分

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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