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相应对策。
(二)负责全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日常路面巡逻,依法查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科学管理交通,合理渠化道路,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设置、安装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为道路施划标线等,负责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
(四)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县辖区道路上各类交通事故,交通相关业务办理。
(五)依法加强对全县各类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机动车和驾驶证的其他业务。
(六)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规守法,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七)负责机动车辆牌证,驾驶员考试业务受理及其他相关考试业务,加强驾驶员考核教育及考取驾驶证。
(八)负责车辆违法业务办理,纠正和处理县辖区路面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九)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779.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7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9.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02万元,降低0.39%,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779.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6.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3万元。
2.项目支出902.9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公安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02万元,减少0.39%,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32万元,项目支出902.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2万元,降低0.39%,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33.77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1633.7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730.8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费等支出。
(2)其他公安支出902.9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7.6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6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6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0.51万元,增长13.6%,主要疫情防控卡点执勤用车需求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6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耗油、修理费、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4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7.61万元,降低6.8%,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和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4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67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7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43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70.29万元,自评平均分98.4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业务经费和执法办案业务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67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7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自评结果较好。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XXX”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XX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XX万元,执行数为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XX;二是XX。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XX;二是XX。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XX;二是XX。
(2)“XXX”项目自评综述:……。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
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5.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五部分 附件
004001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210521000自评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