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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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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溪县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本溪县应急管理局(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本溪县应急管理局(本级)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本溪县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规程和标准落实情况。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县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县应急管理局(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县应急管理局机关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95.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95.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5%。主要是项目资金有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15.45万元,降低34.11%,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995.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6.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6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万元。

2.项目支出87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31%。主要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15.45万元,降低34.11%,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5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有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98.62万元,降低99.75%,主要原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已充分执行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2万元,项目支出87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5.45万元,降低34.11%,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万元,占11.53%;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占0.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6.65万元,占87.7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89万元,主要是人员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基本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01万元,主要是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费支出科目包含职业年金,无需在单独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58万元,主要是伤残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 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5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6.65万元,具体包括: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842.71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安全监管、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55.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灾害资金增加。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37.86万元。主要是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加的项目。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42.13万元。主要是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45.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灾害救助资金减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53.96万元。主要是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加的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5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6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7.14%。完成全年预算的16.8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2批次、500人、3.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12万元,下降23.58%,主要是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2.86%。完成全年预算的83.1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比上年减少8.45万元,下降32.5%,主要是车辆运行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20.41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49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8.94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97.55万元。自评平均分78.9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7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49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9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情况良好。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1)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8.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2.34万元,执行数为370.71万元,完成预算的68.35%。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意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完善制度,推进落实;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对预算项目绩效进行监控。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2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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