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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预算公开-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6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十、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开展传染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五)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进行应急处置;

(六)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 个预算单位,减少 0 个预算单位):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预算公开-卫生健康发展中心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026.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026.62 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1026.6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009.62 万元;

2.项目支出 17 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1026.6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改革,中心新成立。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9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9.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 1.32万元,比2018年增加 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中心新成立。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3万元,比2018年增加 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中心新成立。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0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财政局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 个,涉及资金1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是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用于卫生监督机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指完成特定公共卫生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用于计划生育机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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