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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安监局部门预算(2019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6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十、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安全行政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安全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对本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四)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综合管理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七)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

(九)依法监督检查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

(十一)依法对全县煤矿贯彻国家安全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对煤矿生产技术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批煤矿开采设计、相关图纸、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负责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十四)负责对煤矿取得、变更、延期《煤炭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作进行预审。

(十五)依法组织和参加煤矿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安全卫生监察工作。对矿山、建筑、工厂等生产岗位监察;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和矿山安全检测仪器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检测、检验的监察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隐患治理责任落实情况监察,对各类生产伤亡事故处理的监察;对劳动卫生工作的监察。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及其统计工作。

(十七)承办县内矿山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许可证的申报和准入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 0 个预算单位,减少 0 个预算单位):

1.本溪县安监局

第二部分 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54.5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4.50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54.5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7.68万元;

2.项目支出196.82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293.6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溪县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32.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溪县安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溪县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需持续进行安全检查。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安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4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摄相机1台;晒图机1台;UPS电源1台等。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安监局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2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2 个,涉及资金 196.8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督方面的支出。

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