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十、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二、三公汇总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二)负责全县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的落实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开展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新农合管理,负责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开展新农合个人缴费资金筹集工作。;
(四)负责辖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助和救护工作;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
(五)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信息统计报告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新农合管理,负责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导开展新农合个人缴费资金筹集工作;
(七)承担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没有下设部门。
第二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卫生健康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521.8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521.83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 521.83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367.33万元;
2.项目支出 154.5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减少 11.06 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机构合并后分立。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1年预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4.5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3.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 0.15万元,比2020年减少 0.0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分立。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 万元,比2020年减少 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分立。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1辆救护车。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4个,涉及资金 154.5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应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应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 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8.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反应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资本性支出:反映个单位安排的资本乡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优抚对象医疗(类)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