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
附件2:
本溪县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县委具体要求,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督查全县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内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县“扫黄打非”等工作。
(五)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承担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六)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上报和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总体规划。
(七)负责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具体要求,拟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研究和督促落实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八)负责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负责指导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涉县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涉县负面敏感舆情处置工作,开展全国性突发事件属地网站应急指挥管理。推动全县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依法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检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个预算单位,减少0个预算单位):
1.本溪县宣传部机关
第二部分 本溪县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098.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98.35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098.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4.94万元;
2.项目支出927.08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445.5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6.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增加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39.50万元,其中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增加439.5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本溪县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2年预算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溪县宣传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溪县宣传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比2021年增加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宣传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电脑14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宣传部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2个,涉及资金 927.0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宣传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