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预算公开
2023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3.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中心学校
第二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中心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450.0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450.06 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450.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50.06 万元;
2.项目支出0 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2022年增加24.85 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中心学校运行经费预算为 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3年预算比2022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已经撤并无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中心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镇中心学校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经费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2年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无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泉水中心学校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无其他国有资产。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中心学校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0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0个,涉及资金0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教育管理事务(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0. 教育管理事务(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1. 教育管理事务(类)普通教育(款)中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2. 教育管理事务(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
13. 教育管理事务(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中等教育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成人广播电视教育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