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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2024本溪满族自治高官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参考文本


4、附件2:2024年县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参考文本.doc



本溪满族自治高官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高官镇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高官镇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高官镇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高官镇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工作。

(二)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项财政资金,乡镇本级安排的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安全、规范、有效。

(三)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绩效评价工作。

(四)负责单位日常经济业务的核算工作,规范财务审批手续,确保报销票据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按期报帐,帐目清晰。

(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部门预算执行,实时跟踪资金流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负责实施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和集体资产安全;及时办理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手续,做好人事工资调整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做好记账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和保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本溪县高官镇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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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本溪县高官镇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高官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4743.7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743.76  万元;

(二)支出预算 4743.76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797.76 万元;

2.项目支出 3946 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增加826.4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增加新录用公务员,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溪县高官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86.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录用公务员,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溪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本溪县高官镇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6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2023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招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比2023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3辆车编制未在政府名下,但仍有日常费用发生。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高官镇政府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高官镇政府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3个,涉及资金671.8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