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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县卫健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卫健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卫健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卫健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及企业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 1 个预算单位,减少 0 个预算单位):

1.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本溪满族自治县疾病防控中心

3.本溪满族自治县健康发展中心

4.本溪满族自治县妇幼保健中心

5.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监督中心

6.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7.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8.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

9.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10.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卫生院

11.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中心卫生院

12.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城镇中心卫生院

13.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卫生院

14.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卫生院

15.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卫生院

16.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泉水卫生院

17.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卫生院

18.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卫生院

19.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本溪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049_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xlsx


第三部分 本溪县卫健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卫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 7461.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461.89万元;

(二)支出预算7461.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403.69万元;

2.项目支出 6058.2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减少875.7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本溪县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比2023年减少2.88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溪县卫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本溪县卫健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 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0,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 0.11万元,主要原因是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卫健局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卫健局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 43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3个,涉及资金7460.89

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其他专科医院、福利医院、行业医院、康复医院、优抚医院、处理医疗欠费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反映除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外的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应急救治机构、采供血机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服务(项):除计划生育服务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