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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6 浏览次数:0 次 【字体:

2024本溪满族自治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本溪满族自治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统战成员学习培训、联谊交友等活动。

(三)调查研究在新形势下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调查统战对象情况,详实掌握基本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和建议,准确把握统战对象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团结和凝聚统一战线的全部力量,投身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中。

(五)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给予妥善的协调解决。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扶贫工作;负责归侨、侨眷和“三侨”子女身份的认定、审报工作。

(七)做好民族事务工作。负责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八)做好宗教工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解决并及时上报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

(九)做好统战信息上报和统战对象信访接待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1个预算单位,减少0个预算单位):

1.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012002_本溪满族自治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xlsx

 

 

 

第三部分 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县统战事物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0.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49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4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减少20.4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新增预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溪县统战事物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预算比2023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单位。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溪县统战事物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本溪县统战事物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县统战事物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国有资产情况无。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县统战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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