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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7 20:28:4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不断提高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网页的具体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行。本溪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组 长:刘玉勇

副组长:王钢、于厚彬、霍建宏、盖洪君

成 员:尹卫东、王传臣、秦诚、张馨、于海颖、谢爱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审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和形式。

2、收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3、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科室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在做好应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前提下,具体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答复申请信息,提供本部门应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依托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可结合本系统简报、微信公众号(本溪县税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公开的范围。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拟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面设置 “权力责任清单、税务行政许可、政策法规内容、税收数据信息、税收执法信息、纳税人权利义务、办税服务、重大服务举措”八个税收管理主动公开目录。

税收管理八个主动公开类信息具体包括:

1、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公开基础权责清单、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每个环节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权责清单或权力运行流程图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2、税务行政许可公开。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公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许可部门等信息。

3、政策法规内容公开。公开国家统一制定的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关于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新出台的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4、税收数据信息公开。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省以下税务机关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限期申报公告、限期纳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

5、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公开个案批复类文件,作出税收个案批复之日起30日内,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予以公开。公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和处罚结果等信息。公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

6、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检举和取得赔偿等权利以及依法缴纳税款等义务。

7、办税服务公开。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8、重大服务举措公开。加大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税制、延时服务制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8 年 2 月)。结合县局实际制定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将试点任务细化落实,明确时间进度,启动试点工作。

(二)编制事项目录及工作流程图(2018 年 3 月)。围绕试点内容,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工作流程图。

(三)全面组织落实(2018 年 4 月—9 月)。依据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事项目录,全面推进试点工作,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四)上报工作总结(2018 年 10 月)。根据试点工作中总结的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公开目录重新设置,并对公开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已经发生变动的信息及时予以更新,按时保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是全面清理信息。要在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认真清理、归集,做到全面彻底,不遗不漏,科学界定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切实做到该保密的挡的住,该公开的亮的出,不公开的有理由,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是以信息化为依托。要加快信息公开网页载体建设,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多种配套公开载体,为公民、纳税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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