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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税务局重大服务举措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4 10:55: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县税务局重大服务举措

一、严格落实容缺受理管理办法

(一)容缺受理

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线下和线上依申请办理限时办结税(费)业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情况下,申请事项由受理环节流转至下一环节办理前,可以暂缓提交相关资料或进行签章确认,由受理部门预先开展审核,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及时予以办结。

(二)容缺办理

纳税人在办理依申请即时办结税(费)业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情况下,经纳税人作出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相关资料或进行签章确认,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三)资料要求

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指纳税人必须提供涉税(费)业务事项办理必须依据的、直接影响办理结果能否通过、或影响办理结果内容边界的相关材料;除此以外的资料或其他辅助资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

(四)容缺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辽宁省税务系统(不包含大连市税务系统,下同)管辖和服务的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2.不适用在辽宁省税务系统所属办税服务厅(含进驻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全国通办”事项、“全省通办”事项、“同城通办”事项。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D级的纳税人和未参加本期评价的纳税人,不适用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对涉税服务事项另有规定、无法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办税缴费“最多跑一次”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办税事项如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则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下发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指南的通知,辽税纳便函〔2021〕118号,根据最新政策文件及省政府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的工作要求,省局重新修订了辽宁省税务局“最多跑一次”清单,清单在上一版基础上删除3个事项、增加9个事项、9个事项修改名称,共200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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