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栏目>政策及解读> 详细内容

南甸子镇脱贫攻坚普查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5 15:22: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高质量完成全县脱贫攻坚普查任务,根据省、市、县脱贫攻坚普查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开展脱贫攻坚普查,也是我镇开展的一次自查、再排查。各村和“五个一批”相关部门,对照普查内容及职责,认真开展排查,对排查的问题短板,列出问题清单,立即组织举一反三整改,确保全镇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普查对象

(一)建档立卡户。全镇所有建档立卡户。

(二)行政村。全镇有建档立卡人口的村。

三、村普查内容

(一)建档立卡户收入情况

1. 普查建档立卡户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稳定达到4400元以上。

2.每户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家庭收入明细表(明白账),要上墙。可以参照县扶贫办制定的模板。

3.测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按照省市扶贫办培训,其中低保金和困、重残补助、养老保险金、计划生育金,测算周期为2020年1月1日-12月30)。

(二)建档立卡户档案、扶贫手册、村级档案整理情况

规范整理标准为2019年10月23日印发的《关于下发全县扶贫督查内容说明的通知》【本县扶贫办发(2019)106号】即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整理精准扶贫档案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

(三)三张明白卡和“二维码”明白卡填写情况

1.明白卡填写标准要按照2020年4月5日,县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二维码”上传内容标准要按照2020年5月18日县扶贫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平台档案内容的补充通知》要求完善。

(四)贫困户“档案包”内补充内容

根据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增加各类收入佐证材料、签约服务协议等准确材料。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第一书记

四、镇“五个一批”主要部门普查内容

(一)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

1.全面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享受相关政策情况及是否有辍学学生,是否采取送教上门等控辍保学措施。

2.普查2016年以来,高中 、中职教育减免和享受相关政策及资助情况。

3.提供2016年以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明细表等佐证材料。

4.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精准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中心校

(二)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1.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为安全住房,确保不漏一户。

2.提供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明细表、危房等级鉴定报告等佐证材料。

责任单位:土地办

(三)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是否为100%。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3.对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全覆盖。

4.对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是否有协议(合同),并建立台账。

5. 是否履行签约服务义务并有服务过程记录,照片等佐证材料。

6.省级贫困村是否有功能齐全的村卫生室,是否有符合要求的村医。

责任单位:镇计生站、镇卫生院

(四)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水,确保不漏一户。

2.省级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当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

责任单位:水利站

(五)兜底保障扶贫

1.是否落实扶贫与民政低保政策有效衔接,是否应保尽保,并实行动态管理。

2.是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贫困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进行排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3.是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因学、因病等容易返贫贫困人口进行临时救助。

责任单位:民政办

(六)建档立卡残疾人帮扶政策扶贫

1.普查建档立卡残疾人(持证)享受基本康复服务情况。

2.普查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持证)是否进行无障碍改造。

责任单位:镇残联

(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扶贫

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并提供明细表等佐证材料。

责任单位:民政办

(八)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保障

普查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责任单位:文化站

(九)交通扶贫

省级贫困村自然屯(组)道路是否通达,主要路段实现硬化。

责任单位:交通站

(十)行政村通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有保障

1.普查贫困村是否通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

2.普查贫困户通生活用电情况。

责任单位:镇广播站、供电所

(十一)产业扶贫

1.历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产业扶持是否全覆盖。

2.省级贫困村有与贫困户是否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

责任单位:镇经管站、民政办

(十二)生态扶贫

提供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享受生态补偿金并提供明细等相关佐证材料。

责任单位:林业站

(十三)计划生育金有保障

提供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人员明细表。

责任单位:计生站

(十四)就业扶贫

普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历年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大学生就业扶持、公益性岗位安置、扶贫车间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责任单位:街政办

(十五)党建扶贫

1.加强驻镇、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帮扶工作考核,督促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认真履职。

2.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贫困户,每年不少于4次。

责任单位:镇组织办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镇脱贫攻坚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全镇脱贫攻坚普查报告。

(二)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指导组,在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镇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指导解决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接省市县普查各项工作。

六、普查工作要求

1.贫困户收入要有测算周期统计表(明细账),要有相关佐证材料。

2.配强普查人员。选择熟悉扶贫业务、贫困户情况和责任心强的镇村干部,严把政治关、素质关和业务关。

3.抓好问题整改。对普查发现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当日上报镇普查办公室,并立即组织整改。2020年10月10日前各村、“五个一批”部门针对普查内容要有普查结果报告,各村支部书记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盖公章,对确普查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

4.各村和“五个一批”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普查员对上报的普查统计表内容真实性负责。

七、普查时间安排

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附件:

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刘  旭 镇党委书记

         孙贵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闫  伟  镇第一书记

         陈长捷  镇党委副书记

李恩涛  副镇长

崔景春  副镇长

             马明轩  镇长助理

组  员:  李丽艳  镇宣传委员

金华威  镇纪委书记

         彭永学  镇民政办助理

孙瑞霞  镇计生站站长

             王  霞  镇文化站站长

             孟  野  镇林业站站长

             武  永  镇水利站站长

             徐箐秀  镇财政所所长

谢  群  镇经管站站长

王建全  镇土地办助理

武  毅  镇广播站站长

于  洋  镇交通站站长

谢  群  镇经管站站长

孙品文  镇中心校校长

朴胜波  镇卫生院院长

刘新亮  供电所所长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第一书记闫伟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民政办助理彭永学兼任。

附件1:《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普查统计表》

附件2:《住房安全有保障普查表》

附件3:《行政村卫生室统计表》

附件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普查统计表》

附件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普查统计表》

附件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资助政策》

附件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普查统计表》

附件8:《文化服务中心普查统计表》

附件9:《行政村通硬化路普查统计表》

附件10:《村通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普查统计表》

附件11:《村通生活用电普查统计表》

附件12:《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查统计表》

附件13:《行政村驻村工作队普查统计表》

附件1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饮用水普查统计表》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