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辽农办机发[2026]413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办机发[2026]632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做好我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确保政策实施质量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辽宁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信息以及拟报废的农机信息等申请资料的核查力度,对不符合报废条件的坚决剔除。严禁财政供养人员、非机主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强对单人报废多台(套)、报废数量与机主生产经营服务严重不符等情况审查。原则上个人年度内报废机具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5台(套)。2026年原则上不再增加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
二、加强监管,防范政策实施风险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通知农机报废更新回收拆解企业合理确定回收数量、回收截止时间,坚决禁止超额度受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机报废更新回收拆解企业加强对包括农机铭牌或其他体现农机身份原始资料等拆解档案的管理。农机报废更新回收拆解企业要对拆解过程、拆解档案真实性负责。
各县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机主依法、依规、有序申请报废更新补贴,努力提升政策执行能力和防范风险意识。
附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办机发[2026]6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