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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8 17:57:4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县安委发〔201711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大检查回头看和再动员再部署工作,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县政办字〔201755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检查工作有关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县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突出检查重点,集中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十一黄金周、十九大等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全县的安全稳

       二、检查时间和工作安排    

活动时间:   2017918日起   ,至   1231   结束。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人由县长姜广齐担任,全面负责此次大检查工作,下设十二个专项工作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                                                         

  长:张成钢    

副组长:胡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加油站)行业领域的检查排查。    

第二检查组:    

  长:张成钢    

副组长:陈德新、郑庆洪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按照分工分别负责人参铁园区、炼铁厂和玻璃产业园区企业的检查排查。    

第三检查组:    

  长:张成钢    

副组长:赵万友、胡景林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除上述检查以外)企业,电力安装企业的检查排查。    

第四检查组:    

  长:车行千    

副组长:于春清、高德成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检查排查。    

第五检查组:    

  长:刘     

副组长:任雪艳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旅游景区和旅游市场行业领域的检查排查。    

第六检查组:    

  长:刘     

副组长:刘奎全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校园安全、校车安全行业领域的检查排查。    

第七检查组:    

  长:何宇翥    

副组长:孟庆伟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和城建所属企业的检查排查。    

第八检查组:    

  长:何宇翥    

副组长:胡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打击非法盗采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检查排查。    

第九检查组:    

  长:何宇翥    

副组长:邓守莳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水上运输和在建交通工程行业领域的检查排查。    

第十检查组:    

  长:杜庆辉    

副组长:孟广宇、周连合、王廷柏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农业设施、农产品安全、农事企业和农机安全行业领域的检查排查。    

第十一检查组:    

  长:王国军    

副组长:于凤海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燃瓶安全、食品安全行业领域的检查排查。    

第十二检查组:    

  长:胡腾跃    

副组长:沈     

  员:相关负责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全县水源地保护、在建水利工程、水利发电及所属企业的检查排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大检查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快速开展一次回头看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排查,履职尽责。要按照《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和《本溪满族自治县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行动扎实开展。    

(三)注重实效、严厉追责。各检查组组长要加强领导协调,副组长负责此次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在检查过程中,要对企业职业卫生情况和关停企业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确保检查活动无死角和盲区,要及时归纳总结,对大检查工作流于形式乡镇和部门,将在全县实名进行通报。因工作不力,发生严重后果和产生恶劣影响的,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于   1220日前   ,以书面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207室),联系电话:46834830,联系人:高越,邮箱:bxxajfgk@163.com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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