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栏目>社会公益事业>安全生产> 详细内容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08 15:05:37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县安委会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加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

1.县级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

2.乡镇(街道)、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网格员,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站所)负责人、网格员。

3.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的全体安全监管人员。

4.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5.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所有人员。

(二)培训方式

1.县级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专题讲座方式。

2.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相关股室(站所)负责人、网格员,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互动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

3.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全体安全监管人员,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内部业务学习)、网络教学、互动研讨、参观学习、模拟检查、案例分析等方式。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互动研讨、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

5.其他从业人员: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实操实训、现场实习、案例分析等方式。

三、培训有关内容

(一)县级领导、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包括观看《生命生于泰山》电视专题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内容。

(二)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全体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等实务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知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知识,事故调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党风廉政教育等。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

(四)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基本常识、岗位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技能、特种作业等内容。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负责组织制定本行业的安全培训内容。

四、时间安排及组织形式

自2023年3月开始,到202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培训计划由各部门自行制定。12月下旬,各部门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见证材料),报县安委办汇总,联系电话46834830。

(一)安全生产大讲堂

全体县级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培训时间不少于0.5天,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承办。

(二)各级领导干部培训

各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和网格员,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由县安委办(县应急局)统筹安排具体承办。

(三)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监管人员培训

各乡镇(街道)应急服务站站长、监管人员和县应急局全体干部,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由县应急局统筹安排具体承办。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1.应急局分管行业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由县应急局统筹安排,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实施。

2.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

1.应急局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的其他从业人员,高危行业岗前培训和年度再培训不少于规定学时。由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县应急局督促落实。

2.其他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由其他行业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由企业委托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实施。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落实。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分层级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努力提升安全培训与工作实际的结合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

(三)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对企业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

附件:2023年度全县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计划(报送样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

2023年度全县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计划(报送样表)

序号

培训

时间

培训班名称

培训对象

培训

人数

培训

课时

牵头单位

1

2023年4月

全县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30人

4个课时

县安委办

2







3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