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相关信息核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为完成全县2017年36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4个省级贫困村摘帽,按照县委《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2016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县委发〔2016〕44号),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对拟定2017年本地区的脱贫人口进行精准确认,进一步核实是否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确保贫困人口退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2017年有省级贫困村退出的乡镇,要做好贫困村退出验收相关指标的逐项核实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核实
(一)贫困人口
各乡镇对今年本乡镇的脱贫人口任务,结合县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户到人。根据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中的五项要求逐户对照核实,对贫困人口在“人均纯收入、住房、教育、饮水、新型合作医疗”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乡镇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及早落实解决。
(二)贫困村
2017年拟销号摘帽贫困村为:小市镇谭家堡子村、草河城镇王坊村、高官镇肖家河村、连山关镇中河村共四个村。拟销号摘帽的贫困村所在乡镇,要根据贫困村退出标准中的八项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按照行业标准,逐一对照核实,在“贫困发生率、村通沥青路面、饮水安全贫困户比率、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村卫生室、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等退出标准方面存在问题的,镇村尽早落实解决。
二、工作要求
(一)主动对接、逐项落实
各乡镇在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工作中,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共同研究逐项落实。对退出指标涉及的问题,镇村不能解决的或在解决过程中有困难的,请各乡镇于3月31日前将情况梳理写明原因上报县扶贫办(各乡镇上报情况的材料加盖乡镇党委公章并请党委书记签字确认),扶贫办将汇总全县各乡镇的问题向县政府进行汇报,统一解决。
(二)资料整理和上报
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按照2016年贫困人口贫困村工作方案的退出程序,扶贫项目实施结束和验收后,要做好2017年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程序及相关资料整理和上报。材料一式两份,乡镇留存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
本溪县扶贫办 本溪县城建局
本溪县农发局 本溪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本溪县调查队 本溪县交通局
本溪县水务局 本溪县卫计局
本溪县文广局 本溪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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