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2017年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以我县2015年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按照贫困类别、致贫原因,采取有效的因地、因村、因人脱贫政策措施,全面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六个精准”为主线、“五个一批”为抓手,坚持实施精准脱贫,推进脱贫攻坚战,强化脱贫工作责任主体意识,改善我县贫困乡村发展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为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和创造有利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想措施定办法,谋划贫困村、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实施脱贫的政策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各方面脱贫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动员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2.坚持瞄准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因地、因村、因人制定脱贫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扶持政策。
3.坚持生态开发和精准脱贫相结合。与我县的“一县一业”产业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本溪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第三批综合试点县相结合,提高贫困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目标任务
2017年完成本溪县4个省级贫困村脱贫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00人精准脱贫。(各乡镇指标分解见附表)
四、实施办法
(一)通过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一批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扶贫专项政策,对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标准的贫困人和贫困户,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为依托采取:
1.订单式模式。主要是针对有生产资料和生产能力的贫困户。企业提供生产产品的品种类型和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农事企业的种子、花费、农药、技术等服务。农民生产的产品由企业收购产生经济效益,增加收入完成脱贫。
2.股份制模式。主要是针对有生产资料无生产能力的贫困户。贫困户可以用土地及其他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和资源入股,采取年底分红的方式增加农民收入。
3.领养式模式。主要是针对无生产资料和无生产能力无资金的贫困户。可以借助扶贫项目到户的专项资金做为贫困户生产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带动农户增加农民收入。
4.就业式扶贫方式。对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企业优先提供就业岗位,通过自身的劳动增加收入,完成脱贫。
5.互联网+扶贫。对贫困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通过我县电商销售平台完成农产品销售的模式,增加农民收入。
6.金融扶贫方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业务,;、利用“政府扶贫风险抵押金”650万元为杠杆放大十倍撬动农业银行资金为脱贫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完成2017年脱贫工作任务。
7.光伏扶贫方式。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支持光伏发电扶贫的新模式,利用光伏产业进行可持续脱贫。
(二)通过危房、险房改造安置一批
由城建局提供,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的险房和危房,实施分期、分批改造。
(三)通过生态建设脱贫一批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现有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充分利用我县的林下资源,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生态农业、林下经济作物,增加收入,实现脱贫。
(四)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积极争取教育经费,向我县的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学致贫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给予分期分批免费入学和上学。
(五)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对全县的低保、五保贫困户,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由县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根据国家省市的社会保障政策来兜底,加大社会救济力度。同时要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增加救助力度和大病报销比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
(六)整合资金重点项目推进一批
整合相关部门的资金,对我县2017年脱贫的3600人和4个省级贫困村的重点扶贫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保证完成今年的脱贫工作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脱贫攻坚工作。要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意识,加强扶贫队伍和扶贫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扶贫干部,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能力,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党政领导履行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把解决温饱的进程、经济发展的快慢、贫困村脱贫的实际效果、资金配置和项目管理的好坏等重大指标作为党政领导履行扶贫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跟踪督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创新,采取各种方式把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常态化。创新精准脱贫机制,开展脱贫攻坚统计与贫困动态监测,推进各项脱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对接机制,按照县委组织部确定的帮扶村及该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制定出帮扶规划,落实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到部门、到乡镇、到村到户。
三是加强资金投入,强化脱贫工作最大效益。资金是满足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实现目标的最基本前提,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抢抓新的政策机遇,争取上级更大支持,全力推进新阶段的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继续整合资金用于脱贫项目建设。坚持以扶贫规划为依据,以精准脱贫为基础,以脱贫项目为纽带,在资金投入上,向贫困村、贫困户、重点脱贫项目倾斜。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社会合力。宣传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推广和宣传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直对口帮扶单位的联络,争取更大支持;抓住省、市、县往贫困村派驻工作队的有利锲机,加快贫困村脱贫的步伐;适时调整安排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责任落实到人;号召机关单位、城镇居民捐款捐物,缓解贫困户临时生活困难;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帮助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助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强化社会合力,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
五是加强基层党建,强化战斗堡垒作用。针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要大力加强脱贫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能拼善战的脱贫队伍,完善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职能。对从事脱贫工作时间长、贡献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表彰和提拔使用。增强村级党组织服务功能,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附件
本溪县2017年脱贫任务分解表
乡镇 | 脱贫人数 | 资金补助 | 脱贫村 |
草河城镇 | 282 | 573,870 | 王坊村 |
草河口镇 | 199 | 404,965 | |
草河掌镇 | 266 | 541,310 | |
东营坊乡 | 265 | 539,275 | |
高官镇 | 506 | 1,029,710 | 肖家河村 |
碱厂镇 | 374 | 761,090 | |
连山关镇 | 215 | 437,525 | 中河村 |
南甸镇 | 155 | 315,425 | |
清河城镇 | 356 | 724,460 | |
田师付镇 | 169 | 343,915 | |
小市镇 | 701 | 1,426,535 | 谭家堡村 |
观音阁街道 | 112 | 227,920 | |
合计 | 3600 | 7,326,000 | 4 |
单位:人、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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