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县2018年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本溪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目标任务要求,依据2015年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采集,数据录入结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做好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按照贫困类别、针对不同致贫原因,有效采取因地、因村、因人实施脱贫政策措施,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制定脱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六个精准”为主线、“五个一批”为抓手,坚持实施精准脱贫,推进脱贫攻坚战,强化脱贫工作责任主体意识,改善我县贫困乡村发展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为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和创造有利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想措施定办法,谋划贫困村、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实施脱贫的政策措施。同时要争取各方面脱贫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动员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2.坚持瞄准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因地、因村、因人制定脱贫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扶持政策。
3.坚持生态开发和精准脱贫相结合,与我县的“一县一业”产业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提高贫困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目标任务
2018年脱贫任务是956户1561人脱贫;2个省级贫困村(东营坊乡宫堡村、田师付镇全堡村)脱贫销号。
四、脱贫标准
贫困人口脱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 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有安全住房、有达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的饮水、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贫困村退出的标准:贫困村脱贫销号验收主要衡量指标是,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村通沥青(水泥)路面、饮水安全贫困户比率98%以上、住房安全贫困户比率98%以上、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有村卫生室、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以上。
五、具体措施
为实现2018年脱贫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将脱贫任务分解到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同时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工作由督查室和扶贫办负责对县直相关部门所承担的脱贫任务及各乡镇的脱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年度内县对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
在贫困村脱贫销号工作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本县委办发〔2017〕73号、本县扶贫办发〔2017〕14号文件按照贫困村退出的8项标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紧紧围绕脱贫验收的各项任务开展系列工作,在年初要做到早谋划、早动手,全面摸底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及早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早部署工作,及时与市级同行业部门沟通,确保到10月末各项验收内容全部达标。
在贫困人口脱贫工作中,仍然要采取“五个一批”的脱贫工作方式。认真落实本县委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工作,要制定出有政策、有措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对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准确的把贫困人口按照“五个一批”的脱贫工作方式进行分类,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研究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要大胆使用,创新使用,要把扶贫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要确保扶贫资金第一时间发放到贫困人口手中,不允许扶贫资金出现滞留、挪用现象。各乡镇党委、政府也要积极与专项推进组的领导及牵头部门有效对接,使各项脱贫措施尽早落地,尽早发挥作用。
(一)产业脱贫。由农发局负责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扶贫专项政策,对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标准的贫困户,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为依托进行脱贫。包括:
订单式模式:主要是针对有生产资料和生产能力的贫困户。企业提供生产产品的品种类型和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农事企业的种子、花费、农药、技术等服务。农民生产的产品由企业收购产生经济效益,增加收入完成脱贫。
股份制模式:主要是针对有生产资料无生产能力的贫困户。贫困户可以用土地及其他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和资源入股,采取年底分红的方式增加农民收入。
领养式模式:主要是针对无生产资料和无生产能力无资金的贫困户。可以借助扶贫项目到户的专项资金做为贫困户生产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带动农户增加农民收入。
就业式扶贫方式:对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企业优先提供就业岗位,通过自身的劳动增加收入,完成脱贫。县农机局鼓励农机合作社、农机产业大户帮助贫困户在农业生产中如耕整地、收运作业项目中免或减收作业费,对上级有补助的农机作业项目,优先安排由劳动能力且有积极性的贫困户参与;县旅游局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旅游企业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从而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县妇联依托省巾帼科技示范基地,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妇女参加科技培训,通过培训逐步提高贫困妇女的技能和素质,积极争取省、市妇联的多项救助妇女的民生实事,为贫困妇女提供生产、生活上的资金扶助,开展“绿美家园巾帼行动”活动,引导贫困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责任单位:农发局(牵头单位)、移民局、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农机局、动监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县妇联、各乡镇及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二)党建脱贫。县委组织部将进一步深化县委常、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帮扶省级贫困村,市、县对口帮扶省级贫困村;村集体党组织全员选派第一书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帮扶“四个全覆盖”机制;结合“三抓三促”和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经济薄弱销号村等,大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贫困村脱贫销号和贫困户脱贫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人社局、科技局、农发局、扶贫办。
(三)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脱贫。由城建局负责对2018年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的险房和危房实施改造;县交通局2018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精准扶贫及通畅工程17.225公里,农村公路维修改造(中修)工程18.42公里,农村公路维修(大修)工程29.36公里;县水务局2018年计划在草河城镇、清河城镇各一个村修建饮水工程,蓄水池两座、饮水管线5000米,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饮水方便程度、饮水水质、水量、保证率等标准进行脱贫退出安全验收。责任单位:县城建局(牵头单位)、县水务局(牵头单位)、县交通局(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
(四)健康教育脱贫。县卫计局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制定本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实施“三个一批”分类救治,推动村级卫生院建设,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服务水平,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攻坚期内的因病致贫脱贫的工作完成;县教育局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积极争取教育经费,向我县的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对2018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学致贫贫困户,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给予分期分批免费入学和上学;县残联计划扶贫2-3个乡镇10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每人标准3000元。计划对本溪裕祥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武兴农牧场、本溪邵文特种鱼场本溪绿枫源种猪场,贴息分红扶持359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每人标准不低于800元;县文广局计划争取省、市文化场所建设资金7万元,确保2018年2个脱贫销号村完成文化场所建设任务;县红十字会积极承接省、市红十字会完成贫困儿童的白血病和血液病的辅助项目。责任单位:县卫计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单位)、县文广局(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五)就业及低保政策兜底脱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搭建就业平台、通过培训提升就业技能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帮助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统计局主要负责贫困发生率的核查工作,2018年将会同省、市农村工作调查队加大核查范围,提高精准度;县民政局对低保、五保贫困户,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由县民政局、人社局,根据国家省市的社会保障政策来兜底,加大社会救济力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牵头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单位)、县统计局(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
(六)整合资金重点项目推进一批脱贫。整合相关部门的资金,对我县2018年脱贫的1561人和2个省级贫困村的重点扶贫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保证完成今年的脱贫工作目标。
六、实施步骤
(一)关于2018年扶贫任务推进工作
A.摸底调查阶段:2月1日——2月28日
1.确定未脱贫的人员名单,细化致贫原因,因人、因户制定脱贫的措施和方案。(责任部门: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2.贫困村对照退出8项指标进行摸底调查工作,制定脱贫措施和方案。(责任部门:东营坊乡、田师付镇)
3.由农发局负责制定2018年本溪县产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各乡镇建立项目库,完善合同和协议等产业脱贫的相关资料,确保产业脱贫全覆盖。(责任部门:县农发局)
4.由城建局负责调查各乡镇危房改造现存的数量,制定2018年本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方案,确保脱贫退出的贫困户住房安全。(责任部门:县城建局)
5.由教育局负责调查未脱贫的贫困户中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数量,制定2018年本溪县建档立卡贫困助学脱贫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6.由卫计委负责组织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新农合缴费工作,制定2018年本溪县建档立卡健康脱贫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县卫计局)
7.由民政局负责对全县未脱贫贫困户中的民政对象进行核实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制定2018年脱贫兜底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8.对照贫困村销号8项指标对东营坊乡宫堡村、田师付镇全堡村进行逐项摸底调查,查找问题,并与乡镇共同研究脱贫销号措施。承担贫困村脱贫任务指标的8个部门分别制定贫困销号的工作方案。(责任部门:东营坊乡、田师付镇、县统计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农发局)
B.具体实施阶段:3月1日——9月30日
1.根据致贫原因,按照贫困人口退出“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对接上级行业部门的政策,确保完成脱贫任务。(责任部门: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统计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农发局、县教育局)
2.结合相关政策落实好贫困村退出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完成贫困村退出。(责任部门:东营坊乡、田师付镇、县统计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农发局)
3.按照本溪县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的工作要求,由各乡镇和牵头责任部门围绕“产业脱贫、危房改造、教育脱贫、健康脱贫、饮水安全、村级文化室和文化广场建设、村级卫生所建设、村级道路建设、村级经营合作社建设”,根据各相关部门行业的标准和各乡镇完成情况进行具体推进,确保如期完成贫困村销号的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县统计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农发局、县教育局)
C.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组织各个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2018年退出的贫困人口和两个贫困村进行自查、核查、并做好接受省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责任部门:扶贫办、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统计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农发局)
(二)关于2016年和2017年扶贫“回头看”工作
2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按照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销号的各项指标对本乡镇2016年和2017年完成的任务开展“回头看”,贫困人口要逐人逐户落实;贫困村销号的乡镇要对村脱贫指标也进行逐项回头看,根据回头看查摆存在问题,并形成的整改方案同时要逐项销号。由涉及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销号的行业部门和乡镇共同研究退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两个年度退出的精准。(责任部门: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统计局、县城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农发局)
七、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脱贫攻坚工作。要强化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意识,加强扶贫队伍和扶贫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扶贫干部,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能力,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党政领导履行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把解决温饱的进程、经济发展的快慢、贫困村脱贫的实际效果、资金配置和项目管理的好坏等重大指标作为党政领导履行扶贫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跟踪督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创新,采取各种方式把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常态化。创新精准脱贫机制,开展脱贫攻坚统计与贫困动态监测,推进各项脱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对接机制,按照县委组织部确定的帮扶村及该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情况,制定出帮扶规划,落实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到部门、到乡镇、到村到户。
三是加强资金投入,强化脱贫工作最大效益。资金是满足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实现目标的最基本前提,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抢抓新的政策机遇,争取上级更大支持,全力推进新阶段的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继续整合资金用于脱贫项目建设。坚持以扶贫规划为依据,以精准脱贫为基础,以脱贫项目为纽带,在资金投入上,向贫困村、贫困户、重点脱贫项目倾斜。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社会合力。宣传党和国家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推广和宣传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直对口帮扶单位的联络,争取更大支持;抓住省、市、县往贫困村派驻工作队的有利锲机,加快贫困村脱贫的步伐;适时调整安排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责任落实到人;号召机关单位、城镇居民捐款捐物,缓解贫困户临时生活困难;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帮助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助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强化社会合力,努力形成大扶贫格局。
五是加强基层党建,强化战斗堡垒作用。针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要大力加强脱贫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能拼善战的脱贫队伍,完善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职能。对从事脱贫工作时间长、贡献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表彰和提拔使用。增强村级党组织服务功能,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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