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变更的公示
本县扶贫办发〔2019〕73号
关于2019年度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变更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扶贫办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8〕48号)和《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8〕62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预算指标的通知》(本财指农 〔2019〕45号)的文件要求,由清河城镇和连山关镇提出申请,经县扶贫办开会研究,本溪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对连山关镇入股本溪裕祥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更改为石哈村大棚发展香菇项目;清河城镇望城村入股小市镇双赢劳务队项目更改为入股本溪清河古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城镇清河城村入股王立东木耳种植项目更改为入股鞠长青种鹅场项目。
联系电话:46878773。
附件1:2019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变更项目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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