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本财指农[2022]10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
(一)总计金额544.8万元
1.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250万元。
2.金融扶贫项目(小额贷贴息)20万元。
3.教育资助项目67.8万元。
4.防贫保和扶贫资产保险项目202万元。
5.项目管理费5万元。
(二)资金分配
资金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金使用要求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户(监测对象)脱贫攻坚攻坚成果,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实施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脱贫人口收入。积极稳妥开展扶贫资产确权,有效防控“扶贫资产”风险。接续推进乡村发展,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一)巩固防止返贫底线。各乡镇、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要着重守住防止返贫工作底线,资金重点使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上。主要对收入增幅不高的脱贫户和收入低于7260元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确保“早发现、早帮扶、早脱困”,实现稳定脱贫、动态清零。
(二)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小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充分发挥金融贷款的杠杆作用,调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全县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应贷尽贷。
(三)教育资助项目。各乡镇和县教育局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实现控辍保学。脱贫户(监测对象)在校本科、专科(高职)、中职学生每人分别补助10000元、6000元、3000元。
(四)防贫保和扶贫资产保险项目。各乡镇要在市、县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防贫保”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作用,重点为因病、因灾等存在返贫风险和边缘易致贫风险的重要群体提供相应的、可靠的保障。充分发挥“扶贫资产保险”在扶贫资产风险防控中的作用。
(五)项目管理费。按照规定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金使用成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使用,及时安排好符合本地区发展的产业等项目,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成效显著。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按要求及时将资金和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三)完善县级项目库建设。各乡镇和县民宗局要完善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充实项目储备,加强评估和论证,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日常管理,全面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对各类项目资金结余,按照规定执行。
附件1
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资金计划安排金额 | 备 注 |
1 | 草河掌镇 | 产业项目 | 70 | |
2 | 连山关镇 | 产业项目 | 50 | |
3 | 观音阁街 道办事处 | 产业项目 | 30 | |
4 | 南甸子镇 | 产业项目 | 30 | |
5 | 东营坊乡 | 产业项目 | 70 | |
合计 | 250 |
附件2
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项目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资金计划安排金额 | 备 注 |
1 | 各乡镇 | 金融扶贫项目 | 20 | 小额贷款贴息 |
2 | 各乡镇 | 教育资助项目 | 67.8 | |
3 | 保险公司 和市乡村振兴局 | 防贫保和扶贫资产保险项目 | 202 | |
4 | 各乡镇 | 项目管理费 | 5 | |
合计 | 2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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