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本县政办字〔2013〕52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本溪市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辽公节组办〔2013〕5号)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5日至21日在县政府广场集中举行。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本次活动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和“限塑令”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活动安排
1.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展板、宣传画、宣传资料等形式搞好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开展节水、节粮和“限塑令”等宣传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节约一滴水,节约一粒粮,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7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国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用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各部门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节约型公共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报道。
4.印制宣传画和参观网上科普展。各部门如要下载宣传画请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统一在县政府广场设立节能宣传板,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资料。同时,认真受理和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2.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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