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验收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粮库储粮罩棚项目审批公示
2017年8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生态办
联系电话:024-46812143
邮箱:mfq6828341@163.com
通讯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附: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粮库储粮罩棚建设项目 | 本溪县高官镇偏岭村偏岭粮库库内 | 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粮库 |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粮库储粮罩棚建设项目位于本溪县高官镇偏岭村偏岭粮库库内,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3029m2,建筑面积为2016m2,总投资281.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7.45%。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1栋储粮罩棚,储备粮食。南北宽24米,东西长84米,仓容量为0.89万吨。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屋面采用保温钢板。该项目于2016年5月17日通过本溪县环保局批复(本环建字[2016]16号)。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 2017年8月投入试生产。 | 该项目在建设期与运营期认真落实了《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建设期间严格施工管理,施工用砂石、砖、水泥、钢筋等原材料都采用了棚护措施,并采取了洒水拟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该项目采用了先进的设备和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柔性连接进行降噪处理,采用消声减振等措施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不外排;产生的粮食筛下物全部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同时对厂区进行了绿化,草坪500平方米,果树100棵,硬覆盖1000平方米,菜地6亩,具有多方面的生态保护功能。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群众上访事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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