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鸿冶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铬镍钼合金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20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鸿冶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铬镍钼合金铸件建设 项目 | 本溪满族自治县草和城镇峪西村 | 本溪鸿冶铸造有限公司 | 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草和城镇峪西村,占地面积1464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50平方米,主要从事高铬镍钼合金铸件的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消失模精密铸造生产线以及1条金属精密铸造生产线,年产合金铸件10000吨,产品主要为衬板、磨球等合金铸件。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生产工序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安装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烟尘排放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中频电炉产生的冷却用水和混砂造型用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砂、废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金属边角料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可回收部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废活性炭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要选择低噪声、低振动品牌、型号的设备,严格按设计安装;产生噪声的设备要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并采取隔声、设置减震基础措施,进出口要采取柔性连接并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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