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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玉璟宏食品加工专业合作社年加工10万只烧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3 10:48:56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2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玉璟宏食品加工专业合作社年加工10万只烧鸡建设项目 本溪县草河口镇政府路新兴巷47号 本溪玉璟宏食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溪玉璟宏食品加工专业合作社项目位于本溪县草河口镇政府路新兴巷47号,项目占地面积1329m2,建筑面积858.55m2,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处理间1栋、仓库1栋、冷库1栋以及综合用房1栋。主要从事烧鸡制作与销售,设计年加工烧鸡10万只,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加强施工期扬尘、生活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生物质大灶及生物质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经配套的管道引至去除效率不低于99%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并经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蛋鸡加工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浸烫脱羽产生的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等经厂区地埋式封闭污水管线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采取隔声、设置减震基础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未消化食物、鸡血等废弃物用于附近农田堆肥,鸡下货、废羽毛、收集的粉尘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处理。不随意倾倒。 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做好污染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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