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聚宝辅助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5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满族自治县聚宝辅助剂建设项目 | 本溪县小市镇山城子村 | 本溪满族自治县聚宝辅助剂有限公司 |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本溪县小市镇山城子村,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破碎车间建筑面积为1512平方米,压球车间建筑面积2025平方米,办公室、变电所、员工办公区、化验室及工具库合计建筑面积878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加强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破碎车间、压球车间进行封闭处理,设置除尘效率大于99%的脉冲除尘器,上料口和振动筛要采取全封闭措施,确保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废水不外排,旱厕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并采取隔声、设置减震基础措施,进出口采取柔性连接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定期清运到环卫部门制定的地点处置,收尘灰收集后要综合利用,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做好污染事故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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