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宏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2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2-11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宏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赛梨寨村 | 本溪宏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溪宏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赛梨寨村,项目占地面积3900m2,总建筑面积1470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990 m2生产车间厂房及塑料包装袋生产线、新建240 m2库房及240 m2办公楼,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计划年产1800吨塑料包装袋。 |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临时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袋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产生的废油漆桶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厂房采取隔声处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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