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云山滑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2-22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云山滑雪场项目 | 本溪县草河掌镇胡堡村 | 辽宁汤沟国际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县草河掌镇胡堡村,项目总占地面积544000m2,总建筑面积52654m2,其中云山滑雪场酒店建筑面积52626m2,下站房建筑面积28m2,主要建设内容:滑雪场酒店和下站房,修建雪道10条,单板公园1条,魔毯3条,索道2条,设置滑冰场、嬉雪区、嬉冰区、冰雕展示区、滑板运动、丛林拓展营地区、登山健身步道、草地花海婚礼殿堂。项目总投资9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年接待游客375500人次。 | 该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加强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统一的围挡,实施全封闭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运输道路采取硬覆盖及洒水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养护水、骨料冲洗水和设备清洗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施工过程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低噪音的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产生的挖掘土方和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送到环卫部门制定的地点处置; 做好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开挖面积,维护临时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壤现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严禁破坏规划用地之外的植被; 运营期天然气模块式热水机组产生的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并经高于楼顶的烟道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餐饮废水、离子交换再生的反冲洗废水,通过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风机、造雪机、索道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柔性链接处理。风机要安装隔音罩,并安装在封闭间内,加强设备维护和维修,确保噪声、振动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运营中产生的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市政部门及时清运,软水器中经离子交换后产生的废树脂要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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