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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方正制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2 15:27:42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2-28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方正制砖厂建设项目 高官镇高官村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方正制砖厂 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方正制砖厂建设项目位于高官镇高官村,项目占地面积7300m2,以水泥、沙子、石子为原料从事路面砖制作、加工以及销售服务,主要设备为1台750型搅拌机、1台制砖机。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年产地面砖15万m2。 原料堆场设置洒水喷头进行洒水降尘,顶部加设顶盖。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配料上料仓上方设置洒水喷头,对原料下料过程进行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确保产生的粉尘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经防渗漏污水管道进入沉淀池内,经沉淀池处理后的水作为喷淋除尘装置用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及配套的排水沟,厂区东侧设置挡水墙,防止含泥废水对河道造成污染。 水泥筒仓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压制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砖坯及搅拌机清理的废料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送到环卫部门制定的地点处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采用低噪音的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制定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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