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手机版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栏目>社会公益事业>环境保护> 详细内容

本溪坤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8 09:46:0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3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3-15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坤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加工项目 本溪县南甸镇才窑村 本溪坤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本溪县南甸镇才窑村,占地总面积10656m2,总建筑面积360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厂房、布设12座分体式环式炉、办公楼、食堂宿舍以及配套公建等。该项目利用石墨电极半成品,采取焙烧工艺,生产超高功率人造石墨电极,年产能力3万吨。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8万元。 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设置防护墙、材料仓库,建筑材料采取棚护措施,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填埋场处理,合理布局运输时间和路线。 采用低噪声型号、品牌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22:00时到次日6:00时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SO2、沥青烟、NOx、苯并[a]芘等,采用喷淋塔+电捕焦油器处理,除尘效率要达到90%,沥青烟净化效率达到85%,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要求;苯并[a]芘净化效率达到85%,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石墨生产线各环保设施采用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废气,建设全封闭料库,采用密闭化装车系、道路硬化并洒水措施,尽可能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 喷淋塔产生的废水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堆肥,不外排。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漏处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循环水池、旱厕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消声生隔音设施,做好基础减振,管口采用软性连接,经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生产过程产生的焦油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处置。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