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鑫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3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3-15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鑫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仓储项目 |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园区c区 | 本溪鑫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本溪市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业园区c区德科斯米尔路(本溪利本彩钢板厂仓库),主要内容:租赁本溪利本彩钢板厂仓库,面积为300 m2,仅作为废旧铅酸电池收集、暂存场所,不涉及电池的运输、拆解及处置利用等。年收集经营5000吨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后暂存,累积不超过30吨即由有运输资质的企业运到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利用,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库房采用风机抽风,同时设置活性炭毡和碱液喷淋装置,确保铅尘、硫酸达标排放;保持车辆良好运行状态,生活污水依托彩钢厂原有设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风机设置减震处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仓储区域进行防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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