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振兴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3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3-22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振兴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溪县田师付镇工业园区 | 本溪振兴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溪振兴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位于本溪县田师付镇工业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4566m2,建筑面积1951m2,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原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房、装车间、锅炉房、办公楼及员工休息间等;新增破碎车间。项目总投资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颗粒物等等经除尘器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物料堆场铺设防尘网、地面进行硬化,道路洒水抑尘,厂房封闭,污泥、不合格产品、车间沉降粉尘等回用于生产,炉渣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采取隔声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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