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在线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在线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在线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泥塔村,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136亩。项目总投资为171766.2万元,建设了4条600t/d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和原料加工车间,煤气车间、气保车间等辅助生产设施,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公用工程,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年产优质浮法玻璃约1400万重量箱(70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公示网站网址复制在此处)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泥塔村
电话:189 4146 2471
联系人:何云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厂界外3k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分别为泥塔、台沟、岭东、砬咀子、小夹河、头道沟、七家子、前山、偏岭村、高官镇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电话:189 4146 2471
联系人:何云
电子邮箱:330076724@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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