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师付镇本煤公司田师付矿职工家属区供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4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4-24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田师付镇本煤公司田师付矿职工家属区供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本溪县田师付镇 |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人民政府 |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县田师付镇,项目总投资2574.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和改造两部分,改造的供水设施包括南甸水源地取水管道改造、南甸水源地供水泵站改造;新建部分为供水主管道。 | 施工工地设置围挡,土方工程施工时要洒水抑尘;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露天搅拌;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清运物料采用密闭方式。 施工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要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从事施工作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施工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送到市政指定的垃圾堆放场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利用的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送至垃圾堆放场处理;生活垃圾要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处理。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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