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师付镇本煤公司田师付矿职工家属区物业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4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4-24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田师付镇本煤公司田师付矿职工家属区物业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本溪县田师付镇 |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人民政府 |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县田师付镇,项目总投资4183.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楼体屋面、外墙、内墙、楼梯间及雨排水维修、改造。其中维修彩钢屋面共9814平方米、维修女儿墙2406米、屋檐房檐排险维修2493米、瓦屋面维修4440平方米、外墙刷涂料维修34716平方米、外墙保温32833平方米、内墙维修6886平方米、单元门维修270樘、楼道窗更换908平方米、雨棚防水维修3467平方米、地面维修8382平方米、楼道墙面刮大白61143平方米、雨排水管线维修更换2369平方米、台阶维修978平方米、小区路面维修9606平方米、步道彩砖铺设21614平方米、绿化工程1389平方米、小区路灯维修121座、监控改造213套、室内电气维修324单元、更换感应灯727套、更换楼口灯458套、室外电缆维修240米等工程。 | 施工工地设置围挡,土方工程施工时洒水抑尘;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露天搅拌;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清运物料采用密闭方式。 施工现场不设置集中沥青拌合站,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对房屋装饰装修材料等的选取要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规定。 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废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清管、试压废水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区域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加强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从事施工作业。运输车辆要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严禁夜间运输。 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送到市政指定的垃圾堆放场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利用的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送至垃圾堆放场处理;生活垃圾要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卫生填埋处理。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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