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县瓦家堡子(铜)铅锌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5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5-20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辽宁省本溪县瓦家堡子(铜)铅锌矿勘探项目 | 本溪县草和城镇草河城村 | 本溪中冶能源有限公司 | 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地点位于本溪县草和城镇草河城村,本项目勘查区面积为8.8Km2。主要工程内容为:测量工作、钻探工作和槽探工作。其中钻探工作共设15个钻孔,设计总钻探工作量400m,各钻孔处钻探平台总占地面积约470m2。项目共设3个探槽,设计工作量1000m3,3个探槽工作区总占地面积约450 m2。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 项目勘探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夯实,采取围挡和遮盖措施。开挖区及时回填拍实。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护保养,尽量选用清洁燃料。 钻探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钻探结束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用于泼洒降尘。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施工产生的噪声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钻探场地开挖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待钻探结束后回填钻探平台并进行绿化。表土剥离物要暂存于钻探点附近,钻探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钻探产生的泥浆等风干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堆放场,产生的废钻头要外售,不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山下交环卫部门处置。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限制勘探范围,切实落实好生态补偿资金,确保植被环境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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