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荣鑫砂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6-12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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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荣鑫砂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 | 本溪荣鑫砂石有限公司 |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项目占地面积8000m2,总建筑面积60m2,料场占地面积1200 m2,1#沉淀池面积为600 m2,2#沉淀池面积为800 m2。主要建设内容:洗砂生产线一条,1#沉淀池1500 m3,2#沉淀池2000 m3,办公室60 m2。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年产建筑用砂9000 m3。 | 施工场地设围挡,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对施工主要干道采取临时砂石铺盖硬化、洒水等措施,防止运输车辆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有效措施,减少建筑材料的装卸时间,使用商品混凝土,防止扬尘污染。 清运残土、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不超过车辆护栏,并采取全覆盖措施,防止散落。挖掘土方及建筑垃圾用于回填或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送到垃圾填埋场处理。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水、管道铺设废水、骨料冲洗水和设备清洗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减震基础,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施工,严禁夜间22:00-6:00期间施工作业。 运营期原料堆场修建围堰并进行地面硬化处理,产生的生产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做好防渗漏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运营期沉淀池产生的淤泥定期清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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