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本溪县政府认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我县开展第二季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重点排查了我县小市工业园区、高官玻璃产业园区、田师傅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目前,我县园区内的企业基本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能够按照要求妥善存放和处置,暂未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2、重点排查了老官砬子水源一级保护区上游所有建设项目,依法取缔了一家非法洗沙企业,并对该企业实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同时,依法拆除了洗沙设备。
3、重点排查了我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并督促加以落实。共检查尾矿库企业25家,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辽宁鑫海化工有限公司)停产状态;涉及危险废物企业2家(玉晶玻璃、北方曲轴);水源地周边及上游企业 15 家;涉及重金属企业2家,处于停产状态;其他环境风险企业8家。通过检查未发现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情况
通过此次环境安全大检查情况分析总结,我县目前环境风险源主要有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企业。目前基本都处于停产状态。虽然我县近几年没有发射涉危涉化和重金属污染事件,排查中也未发现有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但这些企业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环境安全意识不强;环保管理人员的环保安全意识不强;三是企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和手段相对滞后;四是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备案等情况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是厂区原料存储区域存在标识标牌不规范、各类生产台账记录不完善等情况。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规范标识标牌,完善台账记录。同时要求企业培训专职专业环保工作人员、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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