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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验收项目审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7 09:36:09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6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3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生态办

联系电话:024-46812143

邮箱:mfq6828341@163.com

通讯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附: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选矿厂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新开村东北侧1km处原新开小学废弃校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欣达铅锌矿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新开村 该项目选址位于本溪县连山关镇新开村东北侧1km处,原新开小学废弃校址,占地面积25000m2,尾矿库占地面积20000m2,其工艺流程采用两段开路破碎、一段闭路磨矿分级、两段浮选技术生产铅锌精矿,实际调查利用原工艺生产银精粉,平均日处理银矿石120t,折合年产量2.88万t/a,实际产银精粉3000t/a.选矿区为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尾矿库位于选厂东北方向200m的山沟内,三面依山,一面筑坝;总库容26.3万m3,总坝高29m,库区汇水面积约0.75m2服务年限5.2年。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2007年9月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完成 了《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7年10月,本溪县环保局以本环建字【2007】4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07年11月,本溪县水土保持站以本水保字【2007】17号文对欣达铅锌矿选矿厂开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2007年12月,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本县安监发【2007】56号文对欣达铅锌矿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批复。 该项目在建设期与运营期认真落实了《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选矿厂在原矿石下料、破碎及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喷嘴加湿,将喷雾器安装在破碎机给矿口上方,振动筛的筛上方,以及破碎封闭在厂房内等有效的降低粉尘污染。在进出厂区的道路采取洒水的方式可有效的控制扬尘污染,矿石场洒水使矿石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风力扬尘的同时减低了破碎粉尘。尾矿库内的尾矿砂湿法堆存,将露在外面的部分洒水保湿,避免粉尘二次污染。2、废水:选厂在运行中生产废水排入尾矿库,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循环使用,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尾矿库循环使用,零排放。3、噪声:选矿厂为减轻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等置于厂房内部,且严格控制运输时间,严禁夜间运输以降低噪声的强度。4、固体废物:选矿产生的尾矿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全部存于尾矿库内,不外排。同时,在非封冻期采用分散放矿和经常改变放矿位置,以及采取洒水措施使尾矿始终保持湿润,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尾矿库内设排放斜槽。5、土地复垦:建设单位建厂是制定土地复垦方案,预留资金,在尾矿库服务期满后进行土地复垦。6、绿化植被恢复:选矿厂尾矿库两侧山体已经种满柞树约0.5公顷,尾矿库坝坡栽种了约100平方米的灌木。尾矿库服务期满后,计划用人工或机械对库区进行平整,采用深根性与浅根性相结合的灌草混交方式在平整的库区内栽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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