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斯米尔(本溪)汽车电气有限公司拟验收项目审批公示
拟验收项目审批公示
2017年7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生态办
联系电话:024-46812143
邮箱:mfq6828341@163.com
通讯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附: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德科斯米尔(本溪)汽车电气有限公司注塑车间扩建项目 | 本溪县小市工业园C区德科斯米尔路1号 | 德科斯米尔(本溪)汽车电气有限公司 | 沈阳恒源伟业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德科斯米尔(本溪)汽车电气有限公司注塑车间扩建项目位于本溪县小市工业园C区德科斯米尔路1号,目前,应市场需求,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建设单位拟新增投资400万元,在现有一期厂房内新增注塑车间一间,新增注塑机12台,新增发泡机5台,新增备用柴油发电机一台。本项目年产15000件N20走线槽、20000件BX8走线槽、20000件G38走线槽以及5000件辅助生产产品端子保护筒。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提高产能,满足市场需求。2016年12月16日通过本溪县环保局批复(本环建字[2016]43号)。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于2017年3月主体工程和配套的环保设施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保局批复中的要求建设完工投入试生产。 | 该项目在施工期基本能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运营期的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一二期项目,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下水管网进入本溪县小市污水处理厂处置。注塑、发泡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采用低噪音的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护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由沈阳瑞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定期回收利用;废原料桶、废脱模剂、废胶瓶等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间,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送本溪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内现有草坪18000平方米,种植乔木即果树240株,厂区绿化面积3200平方米,绿化率32%。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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