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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顺盈种猪场(原本溪县永得利养猪农民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拟验收项目审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4 09:24:16 浏览次数: 【字体:

拟验收项目审批公示

2017年10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生态办

联系电话:024-46812143

邮箱:mfq6828341@163.com

通讯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附: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本溪满族自治县顺盈种猪场(原本溪县永得利养猪农民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 本溪县小市镇城沟村 本溪满族自治县顺盈种猪场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溪满族自治县顺盈种猪场(原本溪县永得利养猪农民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位于本溪县小市镇城沟村,项目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12092平方米,建有猪舍11栋,建有饲料室、办公室、消毒室、无害化处理罐、厌氧发酵池、堆粪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常年存栏2100头,生猪年出栏量4000头。该项目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本溪县环保局批复(本环建字[2015]38号)。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 该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间能够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在建设期间严格施工管理,施工用砂石、砖、水泥、钢筋等原材料都采用了棚护措施,并采取了洒水拟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或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由专人回收。 运营期所需饲料直接外购,无需加工;能够及时清理养殖废弃物,安装除臭器,加强通风,减少了恶臭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养殖废水经进入污水处理池处理后综合利用灌溉农田,未设排污口,污水处理池、化粪池和下水管道采取了防渗漏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池。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机械噪声和生猪的叫声经猪舍阻隔和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养殖废弃物经堆粪场发酵处理后全部还田,病死猪经过2座无害化处理罐处理。产生的废包装物、污泥等进行了综合利用,废弃的消毒器具由专用的容器储存,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处置。猪场采取了免疫和卫生防护措施,符合防疫相关部门要求,并对猪场进行了绿化,栽树120棵,猪舍周边种花2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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