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净之源供水服务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净之源供水服务站建设项目 | 本溪满族自小市镇水库社区马平沟 |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净之源供水服务站建设项目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水库社区马平沟,项目占地面积1333m2,总建筑面积230m2。主要建设内容:锅炉房彩钢结构,内设1台蒸汽锅炉,设置18m3冷水箱1个,128m3热水箱1个,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年供热水量约3500吨。 | 生物质锅炉配有一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99.9%,处理后通过一个2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定期排的污水回收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灰渣、收集的粉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锅炉设置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声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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