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赵堡村锶型矿泉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8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8-9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赵堡村锶型矿泉水生产项目 |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赵堡村 | 本溪华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赵堡村,项目占地面积26800m2,总建筑面积4306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生产车间,设置1条矿泉水生产线;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及辅助工程等。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产500ml瓶装锶型矿泉水8000万瓶。
| 吹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生产废水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废虑料、虑模、废瓶等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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