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7年(一)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7年(一) | |||||||||||
填报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报表人:孟丹 | 报表日期:2017年12月4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来源 |
1 | 本县市监罚决字﹝2017﹞第33号 | 马永希(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永希食品厂)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生产面包案 | 马永希(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永希食品厂) | 210521004030421 | 马永希 |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永希食品厂生产发的永希牌营养早餐包、永希面包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1、立即停止不合格食品销售;2、没收违法所得20元;3、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款5,020元,一并上缴财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17年9月22日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6日 | 上级交办 |
2 | 本县市监罚决字﹝2017﹞第11号 | 吕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 吕红 | 吕红 | 吕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酒店(小市镇渔民新村酒店)的餐饮服务活动 | 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罚款70,000元,合计罚没款71,500元,一并上缴财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17年4月6日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0日 | 监督检查 | |
3 |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17]第3号 | 赫强(本溪满族自治县天天想你鸭脖王店)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本溪满族自治县天天想你鸭脖王店 | 210521600209313 | 赫强 | 赫强(本溪满族自治县天天想你鸭脖王店)经营的鸭货,经黑龙江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结果含亚硝酸盐不符合规定。 | 1、立即停止不合格食品销售;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3、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款5,600元,一并上缴财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17年3月6日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日 | 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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