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17日,第一巡察组对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进行了巡察。4月15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县营商局党组积极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立身之本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纳入学习计划,不断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逐章逐句读原文,入脑入心悟原理,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将理论学习与营商业务有机结合,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进实际工作。
(二)关于“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弘扬实干、创新、进取、奉献的工作作风,强化问题导向,杜绝 “虚飘浮”、“庸懒散”等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落到实处。
1.切实做好项目管家配备与服务项目(企业)工作。为全县97家项目企业配备项目管家15人,项目管家配备覆盖率达到100%,并组织开展项目管家业务培训。今年上半年,项目管家走访项目企业358次,电话微信联系项目企业3099次,为项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60余件。
2.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9个县直部门完成市政府决定的取消下放调整25项行政职权; 35个部门单位认领省级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4333项,网上可办率98.2%,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运行;完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维修改造和办公设备采购,落实“综合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对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简化审批环节,落实并联审批工作。
3.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体制机制。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本溪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分工》(本县营商小组发[2020]1号)、《本溪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本县营商小组发[2020]2号)、《本溪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本县营商小组办发[2020]1号)等相关文件,对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进一步完善了我县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
4.统筹部署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下发《关于持续开展第二批“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对2019年度“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收集2020年企业评议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材料,做好本年度企业评议政府部门的前期工作;召开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任工作会议,聘请29人担任我县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健全营商环境监督制约机制。
5.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协调县政法委、国土局等部门,积极推动历史积案办理;落实投诉案件分类受理机制,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上半年,受理企业投诉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8890平台受理投诉527件,已办结509件,办结率96.6%。
二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党组成员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工作”栏目,今年已公布7项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信息,在“政务公开”栏目、“专题栏目”公布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等工作内容,提升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与了解。
(三)关于“领导班子履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不断强化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经常性和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关于“党组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专门领导分工负责,制定下发了《局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
二是党组成员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要求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上半年,党组书记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谈话10余次,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咬耳扯袖,做到两手抓、两过硬。
(五)关于“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将纪实手册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由党组成员吴天泽同志对《纪实手册》的填写格式、记录问题进行指导和培训。局党组书记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定期抽查党组成员《纪实手册》,对于不按时填写及填写不规范的要求限期纠正。
(六)关于“党组会议质量不高、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组会议议事质量,明确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议事范围,杜绝混开、套开问题。
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完善集体决策机制。4月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慎研究干部人事任免,选拔一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坚决摆正党建与业务工作关系,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全县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二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时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局机关正式党员只有5名,未成立支部委员会,只设置党支部书记),制定机关党支部党建重点任务清单,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三是经请示县直机关工委同意,调整了机关党支部书记,积极培养年轻党务干部,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力量。
(八)关于“党的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结合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成员发言提纲,严把材料审核关,会上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不走过场,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实现共同进步的目的,会后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党的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内政治生活长效机制。
二是坚决杜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套开现象,及时做好组织生活会全套材料整理、上报和存档工作。
三是要求个别党员重新撰写个人研讨发言材料,党支部书记对党员个人研讨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抄袭现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837166;电子邮箱:bxxyshj@163.com。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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